有帮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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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35:9-34 9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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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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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今天的信息,请分享: 1.从神、人、我三方面分享心得。(神的属性/作为/旨意/应许/警告;人的属性/作为/榜样/教训;自己的内省/见证/成长目标等) A. 逃城制度区分”故杀”与”误杀”,显明神既公义又怜悯的属性。在您的生活中,如何理解神对罪的严肃态度与祂提供的救恩之路之间的平衡?这如何影响您对罪的认识和对救恩的珍惜? B. 逃城中的避难者必须”等到受圣膏的大祭司死了”才能得自由,这预表基督的代赎。请分享:您如何经历基督作为您的大祭司,用祂的死为您带来真正的自由?这真理如何改变您面对罪疚感和被定罪恐惧的态度? |
注:

灵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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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这段经文很长,但它的核心主题其实只有一个,就是”逃城”,这是古代近东独有的制度。如果我们对当时的其他外邦人的律法稍微有些了解,圣经中有些律法的法条能找到一些相似或相近的,但是”逃城”这个法条只有在圣经中找得到,从这里也能看出神怜悯和公义的彰显。 刚才我们说了,神吩咐要给利未人四十八座城,紧接着神就说,在这四十八座城里,要特别挑出六座来,当作”逃城”:约旦河东三座,河西三座。 逃城是干什么用的呢?经文说是给那些”误杀人”的提供一个避难所,使他不至于死在”报血仇”的人手中。大家要注意这里的关键词:”误杀”。 在古代社会,法律制度还不像今天这么完善,如果有人杀了人,死者的亲属是有权利、甚至是有责任去报仇的。这就是经文里说的”报血仇的”,这就是以色列人生活的那个年代的普遍做法。我们常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有仇不报非君子。 但是,这里面有问题。如果一个人不是故意的呢?比如大家一起砍木头,不小心斧头掉下来,把旁边的人砸死了;或者盖房子的时候,砖头掉了砸到底下的人。这一类都叫过失杀人,这俩人平时没有什么过节,素日无怨,近日无仇的,没准关系还挺好。 但这确实是一条人命啊,死者的家属正在气头上,哪管你是不是故意的?拎着刀就来算账了。这时候怎么办?如果没有逃城,这个误杀人的人一定是个死啊,而且这一杀,仇恨可能会一代代传下去,变成世仇,冤冤相报何时了,那这流血的罪就没头了,只会生出更多的罪恶来。 所以神设立逃城,就是在”神的公义”和”人的仇恨”之间,透过”神独特的恩典”来化解。神说得很明白:如果你是用铁器、大石头、木棍这种能打死人的家伙,而且心里有仇恨,那一定就是谋杀,那是”故杀人的”,这种人逃城不能收,一定得治死。 但如果是无心的,本来无仇无怨,也没埋伏,纯属意外,那就可以往逃城跑,只要跑进了逃城的大门,在里面就是安全的。 不过,这还没完。逃城不是给你用来度假的,也不是让你跑进去避两天风头就完的,而是有个非常奥秘的规定:必须要”等到受圣膏的大祭司死了”,才能出来。 这什么意思?为什么要等大祭司死?这跟大祭司有什么关系?这可是这段经文最核心的神学奥秘了。这里大祭司的死,指向了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有”代赎”的能力。 所以,旧约时代的奥秘,到了新约时候,特别是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和复活,让我们明白了逃城的意义,更明白了真正的大祭司用祂的死亡和流血,代替了罪人的刑罚,使我们得了释放和拯救。 所以,这是一个预表。我们在神面前,其实都是那个”误杀人的”,都是犯罪得罪神的。按着律法,按着神公义,我们就该死。保罗说:”罪的工价乃是死。”但神在耶稣基督里为我们设立了逃城,只要我们归向祂,在祂里面,我们就得蒙拯救,因为祂用自己的生命,偿还我们所有的罪债。 所以今天,我们的大祭司耶稣已经死了,又从死里复活了,我们就可以得着了真正的自由,不再被定罪。我们可以坦然无惧地来到天父的面前,亲近祂,敬拜祂,归荣耀给祂。 弟兄姐妹,这就是福音真谛,它就在民数记这古老的律法里。神所设立逃城,显明的是祂的救恩,而祂的救恩最终显明在祂的爱子基督身上。祂为我们指明了唯一的救赎之路,就如基督所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祂的话是真实的,是阿们的! 音频/内容:李荣海 编辑:芸笑、小勺、微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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