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帮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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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 2:1-16 1你这论断人的,无论你是谁,也无可推诿。你在什么事上论断人,就在什么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 2我们知道这样行的人, 神必照真理审判他。 3你这人哪,你论断行这样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却和别人一样,你以为能逃脱 神的审判吗? 4还是你藐视他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不晓得他的恩慈是领你悔改呢? 5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 神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 6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 7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 8惟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 9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 10却将荣耀、尊贵、平安加给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 11因为 神不偏待人。 12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 13原来在 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 14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15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 16就在 神借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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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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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今天的信息,请分享: 1.从神、人、我三方面分享心得。(神的属性/作为/旨意/应许/警告;人的属性/作为/榜样/教训;自己的内省/见证/成长目标等) A. 我们是否也常把头脑中的圣经知识代替与神之间的关系?如何才能避免陷入这种试探? |
注:

灵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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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的经文中,保罗把矛头转向了他的同胞犹太人。因为他们自以为认识神,并以此来论断别人的。他们自认为生来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神选民的人。保罗所责备他们的乃是他们对别人的论断。保罗指出他们必然要因论断别人,而被神定罪。因为他们要求别人通过行律法而得拯救,自己所行的却像别人一样,也不能行出神所要求的律法的好行为。保罗一针见血地说,这些论断别人的人也必要受神真理的审判。犹太人不会因为自己与神之间的特殊关系,就逃脱了神的审判。因为神最终行审判的标准是凭着真理,这真理就是神的道,就是基督,就是主的福音。保罗并非否定犹太人是神的选民,并借着他们在历史中成就了神的救恩计划,但他们依然需要真理,依然需要救主——耶稣基督。 神是最终的审判者,所有人都难免神的审判,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人不可把神对罪的忍耐当做神的软弱。今天,许多人错误地认识了神的爱和忍耐,以为神根本不存在,或者神是无能的,不能审判人。又有人认为神是一位完全不负责任的神,只负责创造,不负责管理。 然而,人若看不到神的爱和怜悯,就显明人的罪和无知。因为并不是神不行审判,祂的审判尚未临到,是因为祂的怜悯与慈爱,神留了时间要等候人的悔改。人若持刚硬的心在神面前,不愿意悔改自己,必然难逃神最终公义的审判。等日子到了,神必按照祂公义的标准审判人。 在神的审判那里有两种结果,一个是永远的生命,另一个就是神的愤怒、恼恨,就是永远的死亡。对于罪人必有死亡的审判,因为只有死亡可以在公义的神面前偿还罪所带来的代价。对于义人必有永生,既称为义人就是完全满足了神的公义,死亡也被免去,于是有了永生。人若凭着行为,行出神完全的公义,就有永生。若不能,就难免受到死亡的审判。然而,这个标准是如此之高,以至于没有人可以行全律法。所以,世人都犯了罪,亏欠了神的荣耀。照此,无人在神的面前配得永远的生命,因为罪的代价就是死。 神却以怜悯待罪人,让自己的儿子以无罪之人,为犯罪之人付上罪的代价。因此神的公义被完全满足,有罪之人的代价被义人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完全偿还。神在祂的爱子基督里显明了祂的完全,祂完全的爱,祂完全的公义,祂完全的圣洁以及完全的美善。因此说,神不偏待人。祂不仅要拯救犹太人,也要拯救一切凡祂所创造的人。 然而,神的公义同时也显明在祂所定的审判标准。对于没有律法却犯罪的,就不以律法来审判;但是,对于有律法的,因触犯律法而犯罪的,就按照律法进行审判。因此,神的审判并不因有律法或没有律法而丧失公平、公义。也不会因为将律法赐给某一个人或者某一个民族,就是偏袒谁,从而违背自己的公义。 保罗接着说,律法的真正用处不是在于拥有它,也不是在于听到或知道律法。因此,犹太人并不会因为拥有律法就有特权,或者特殊的身份,以至于免于神公义的审判。所以,他们在神的面前与没有律法的外邦人相比,没有任何特殊的优势。真正使犹太人能够在神公义的审判面前站立得住的是遵行全部的律法,而不是仅仅拥有律法或知道律法。 人即便能诵读、传讲、教导别人,甚至能倒背如流,但如果不能行出来,就仍然不能在神面前称义。因此,保罗在后面的经文中所说“律法的功用乃是叫人知罪”。因为没有人可以行全律法,为此基督才成了我们的的救主。因为只有基督自己满足了律法的公义,又以祂无罪的身体为全人类献给上帝为挽回祭,最终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 保罗进一步阐明那些“没有律法”的外邦人。他说,外邦人不是没有律法,而是没有神所颁布给他们的摩西律法,然而神同样放了一个“不成文”或者“自然的”律法在人的心里。这个不成文的律法在人的心里指教人判断是或非。 因此,保罗说外邦人与犹太人一样,在同一位上帝面前同受审判。虽然他们所领受的律法不同,但审判的标准也是不同的,这恰恰显明了神完全的公义。 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最终都要神在基督里的救恩。因为无论有摩西律法的犹太人,还是没有摩西律法但有自然律法的外邦人,都发现自己在各自律法面前所显明的罪,以及在罪中被捆绑的无助。刻在石板上的律法,以及在人心中的律法,不断在控告人的内心。因此,人在罪中是如此无助,使人必须寻求同一位生命的救主——弥赛亚。 无论对谁而言,或外邦人或犹太人,神的义,只有在基督里才能得着,除此以外再也没有别的途径。最终,父将一切的权柄都交在子的手中,祂再来的时候也必要行公义的审判。至于祂何时行审判,如何行审判,都是奥秘,没有人知道。但有一点我们却是知道的,就是在全知的神面前没有一个人可以逃脱审判,每一个人都要在神面前赤露敞开,连心思意念也不能隐藏。 这就是基督的福音向我们所显明的。神在祂公义的审判面前,为愿意悔改的罪人自始至终留有永恒不变的爱。阿们! 音频/内容:李荣海 编辑:芸笑、小勺、微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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