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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经文:

民 5:5-10

5 耶和华对摩西说,
6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无论男女,若犯了人所常犯的罪,以至干犯耶和华,那人就有了罪。
7 他要承认所犯的罪,将所亏负人的,如数赔还,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也归与所亏负的人。
8 那人若没有亲属可受所赔还的,那所赔还的就要归与服事耶和华的祭司。至于那为他赎罪的公羊是在外。
9 以色列人一切的圣物中,所奉给祭司的举祭都要归与祭司。
10 各人所分别为圣的物,无论是什么,都要归给祭司。

思考问题:

通过今天的信息,请分享:

1.从神、人、我三方面分享心得。(神的属性/作为/旨意/应许/警告;人的属性/作为/榜样/教训;自己的内省/见证/成长目标等)
2.具体信息的思考:

A.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面对像“人所常犯的罪”这样的小过失时,你如何应用经文中——先诚实承认罪行并采取实际赔偿行动——这一原则?这对一个人更深体会神的管教,增强人对神的信心有怎样的帮助?

B.经文强调,即使没有直接受害人,罪也最终得罪神,需要归还给祭司。在现代职场或家庭中,如果你犯错却无人知晓,你会如何通过悔改和实际改变来回应?

 

注:

灵修内容:

今天这段经文乍一看好像很简单,就是讲认罪和赔偿的问题。但是仔细一看,里面有很多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

经文说,耶和华对摩西说,你要告诉以色列人,无论男女,如果犯了人常犯的罪,干犯了耶和华,那人就有罪了。大家注意这里的用词,“人所常犯的罪”指什么呢?就是有些人们习以为常的罪,容易被忽视的。你看看咱们那些周围的邻居,大家都这么干啊,为什么咱们不能这么做啊?神说,这时候你们就要小心了,别人的习俗是别人的,那是他们的规矩,他们是外邦人,但你们是神的子民,你们要按照我的规矩来。常犯的罪还有可能指一些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的、特别容易被忽略的罪行,比如说拿了别人的东西,言语上伤害了别人啊,等等。

如果这样,你们要承认所犯的罪。承认,这是第一步,不能遮掩,不能推卸责任,不能说“我没有”,更不能说“都是他的错,不怪我”,而是要诚实地面对自己的问题。这在今天其实很重要,我们今天犯了错,第一反应往往不是承认,而是为自己辩护,是他先骂的我,我才骂他,他先动的手,找各种理由为自己开脱。但是神的要求很清楚:先承认自己的罪。

承认了还不够,还要赔偿,将亏负人的,如数赔还,还要另外加上五分之一。所以这里可以看出一个重要原则,犯罪需要承担后果,必须要有实际行动,不是说“算了吧,都过去了”,也不是嘴上说说就完了,要有实际的补偿。这五分之一是什么意思?就是20%的利息,不是说照原样还回去就行了,还要额外付出代价,表明任何罪行都是需要偿还的。

经文接着说了一个特殊情况,要是被亏负的人没有亲属可以接受赔偿,那怎么办呢?那就要归给服事耶和华的祭司。你不能说,我也想赔啊,可是不知道给谁啊,神早就想好了,你还真别说这种风凉话,即使没有人,你还得赔。因为人犯罪最终得罪的是神,所以归给祭司,就是归给神。赔偿这事,不仅对受伤害的人重要,对于犯罪的人也很重要,受伤害的要得着补偿,犯罪的则要付代价,一码是一码,样样不能少。

这告诉我们什么?告诉我们,我们犯的每一个罪,最终都是对神的得罪,不是说没人知道就没事了,神都知道。经文还补充说,献祭的羔羊则不算在这里面,因为献祭是专门献给神的,不是给人的。有没有给人的祭物呢?有,但只有一样祭物是属于人的,就是举祭,要归祭司。这也是神给祭司的供应和恩典,毕竟祭司也是人,也得吃饭。还有就是各人分别为圣的物都要归给祭司,就是如果有人甘心乐意要把什么东西奉献给神,那就属于分别为圣的了,要交给祭司。

今天这段经文让我们看到神对待罪的态度,人必须要面对自己的罪,承认自己的罪,并为罪付出代价。在今天,我们仍然需要严肃看待罪的问题,尽管我们说,已经有耶稣基督作我们的中保,为了我们的罪付了代价,但这不意味着我们可以随便犯罪,我们仍然要承认,要悔改,并做出真正的改变。人若轻忽自己的罪,或者故意犯罪得罪神,对于这样的犯罪,相信神也绝对不会轻忽。我们若是属祂的,就应该知道祂爱我们,祂所爱的,也必然管教。愿我们都学会诚实面对自己的罪,在神面前真实悔改,并请求基督来更新改变我们,阿们!

音频/内容:李荣海

编辑:芸笑、小勺、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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