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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经文:

利 18:5-8

5 你们献平安祭给耶和华的时候,要献得可蒙悦纳。
6 这祭物要在献的那一天和第二天吃,若有剩到第三天的,就必用火焚烧。
7 第三天若再吃,这就为可憎恶的,必不蒙悦纳。
8 凡吃的人必担当他的罪孽,因为他亵渎了耶和华的圣物,那人必从民中剪除。

思考问题:

通过今天的信息,请分享:

1.从神、人、我三方面分享心得。(神的属性/作为/旨意/应许/警告;人的属性/作为/榜样/教训;自己的内省/见证/成长目标等)
2.具体信息的思考:

A.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如何区分”例行公事”和”发自内心的敬拜”?如何确保我们的属灵生活不会沦为空洞的仪式?

B. 我们如何理解并实践”神的圣物”的概念?在当今社会中,如何看待和对待那些被视为神圣的事物和关系?

感谢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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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灵修内容:

今天我们探讨平安祭的标准和要求。与之前关注祭物的外在规条和流程不同,这次主要强调内在的标准,即”蒙悦纳”——得到神的喜悦。这意味着献祭不能随随便便或敷衍了事,而是要怀着心灵和诚实,真诚地寻求神的喜悦。

经文要求平安祭物只能在献祭当天和第二天食用,第三天若再吃就被视为”可憎恶”,必不蒙悦纳。”可憎恶”在圣经中是个极其严重的词,表示神极度厌恶。关于为何不能在第三天吃祭肉,人们提出了不同的猜测:可能是出于卫生考虑,防止肉质变质;也有人从属灵层面解释,认为这是为了不延误与神和好的关系。

然而,我们不应单凭人的智慧臆测,而要看圣经的教导。这不仅仅是遵守规矩的问题,更是对神的不尊重,是对圣物的亵渎。经文明确指出,吃第三天祭肉的人必担当罪孽,将被”剪除”——即被隔离、除名,严重时甚至可能被处死。这充分表明神对圣物的极度重视。

平安祭不是普通的饭食,它代表与神的关系和神的同在。神看重我们如何对待这些神圣的事物,祂要求我们在祂面前存有敬畏之心,不可将圣物视为平常。这并非要限制子民或增加负担,而是为了保护他们,使他们得到祝福。

我们需要反思:在日常生活中,是否常常把圣洁的事当作平常?是否对神的要求掉以轻心?圣餐是否只是一个仪式?祷告是否只是走过场?读经是否只是完成任务?还是真正体会到与神相交的意义,渴慕神的话语?

愿我们在神面前常存敬畏之心,按照神的心意来敬拜祂。不随己意,不随大流,而是单单地以心灵和诚实敬拜神。阿们!

音频/内容:李荣海

编辑:芸笑、小勺、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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