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经文:
约一3:7~10 |
思考问题:
通过今天的信息,请分享: 1.从神、人、我三方面分享心得。(神的属性/作为/旨意/应许/警告;人的属性/作为/榜样/教训;自己的内省/见证/成长目标等) A. 什么是称义?什么是成圣?这两者在我们的生命中是如何做工的? |
注:




灵修内容:
是什么样的人,就活出什么样的行为,并且会习以为常。假冒伪善只能欺瞒一时,却无法长久。 魔鬼从起初就是杀人的(参约八44),它借说谎、欺骗的手段,引诱信徒偏离主和主的真道,我们要谨记:犯罪的就是属魔鬼,「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这意思不是指重生的基督徒不会犯罪,而是说明重生的信徒不会继续犯罪,或重生的信徒不以犯罪为职业。因为『神的道』原文是『神的种』在我们里面,这句话有三个意思:(1)指『神的生命」本身,是在人得救之初就栽种在里面的,故称『神的种』;(2)指『圣灵』,信徒一切新生命的活动,都是从圣灵开始的;(3)指『神的话』,神的生命是因神的话撒在人的心田里,随之发苗、生长、结实的(参太十三18~23)。 「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不能犯罪』指不能习惯地犯罪,或惯性地活在罪中;『因为他是由神生的』这说明信徒既是由神生的,他的里面自然就有了神的生命,而神的生命绝对不容许信徒活在罪中,也不容许他随意犯罪。所以基督徒若凭自己「老我」的生命而活,就不能不犯罪;但若凭神的生命而活,就不犯罪,也不能犯罪。 「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不行义』指不照神公义行事为人;『不爱弟兄』指不照神爱的性情对待弟兄。行义比较重在外面的行为,爱弟兄比较重在里面的存心,当然,有爱的存心也必有爱的行为(参18节)。属神的生命是「不能犯罪」,但重点乃在于我们是否让里面的神作主掌权。行义和爱弟兄是神儿女的特质,不行义和不爱弟兄是魔鬼儿女的特质。当一个人真正从神而生、有了神的生命和性情,他不需别人的教导和劝告,自然就有行义和爱弟兄的生命。 回应主啊,求不要让我为所欲为,却要让神在我的生命中做王掌权! 祷读约翰一书三章9节 QT经文约翰一书三章8~9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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