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 18:15–20 15「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16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 17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 18「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 19我又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甚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 20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 |
思考问题:
通过今天的信息,请分享 1.从神、人、我三方面分享心得。(神的属性/作为/旨意/应许/警告;人的属性/作为/榜样/教训;自己的内省/见证/成长目标等) 2.具体信息的思考:主耶稣教导门徒们,如何先以个人沟通、再以两三个人一同做见证的方式来挽回犯错的弟兄,若他依然不悔改,则看他为外邦人。按今天的经文和灵修文, 请分享 A. 主为何强调要凭两三个人一起,来挽回犯错的弟兄? 为何如此行做就有了从天而来的,捆绑和释放的权柄? B. 你是否有按着上述原则被挽回的经历,或挽回肢体的经历? 结果如何? 今天的信息给了你怎样的启发? |
注:




灵修内容:
分享: 这段经文是圣经中很重要的一段经文,因为这段经文启示我们,教会当如何面对一些犯错的人。我们从这段经文看见教会拥有两种权柄,来面对犯错的人: 第一、教会拥有“惩戒的权柄”(15-17节):教会中若有人犯错时,我们应当先给他们有悔改的机会。我们可以先从个人的规劝着手,而且是私下去劝说,这是一种爱心的表现。若个人劝说不听,则是二、三个人去劝说,若仍不听,则应当请治理教会的长老们去劝他悔改。17节告诉我们,若仍然不听,则把他看成外邦人和税吏,意思就是把不肯悔改的人逐出教会。但愿我们不必走到这一步!但是有时候,教会会有一些一直活在罪中不愿悔改的人,若不给他们惩戒,不但他们可能搅扰教会,也会带坏教会的圣洁,因此这是教会必须运用的“惩戒权柄”! 第二、教会拥有“属灵的权柄”(18-20节):18-20节让我们看见教会有一个更大的权柄,就是18节提到的:“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这也就是19-20节所说的教会有“祷告的权柄”,这是真正能解决教会许多的问题,让教会能借由祷告的权柄来保守教会,让教会不受恶人的伤害,也不受恶者的攻击。但愿我们真知道我们拥有比这世上的军队、警察、政治力更大的权柄,就是“祷告的权柄”,“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么事,天父必定为我们成全”!让我们运用这个祷告的权柄使更多被捆绑的人得释放,也使恶者的工作因着我们的祷告被捆绑。 回应: “主啊!谢谢祢把祷告的权柄赐给我们,愿神的教会更看重同心合意祷告的能力,让我们借着祷告与祢同工!” 祷读:太十八18-19 (本灵修文转自「台北基督之家教会」,内容版权皆为「台北基督之家教会」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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